校外实训基地

发布时间:2018-01-16 16:04:51 来源:  浏览次数:


1.建设概况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按企业岗位设置课程,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为目标。我校与七家校外实习基地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安排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开展实习教学。

结合电子产品设计与生产流程各个岗位需要,从培养电子产品开发、制造、工艺管理、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岗位技能考虑,以培养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为目标,从而建设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校外实训基地,以保证该专业的学生顶岗实习时间达到半年以上。

 

2.校外实训基地一览表

实习公司

对应岗位

合作日期

开展实训项目

武汉海尔工业园

测试员

2013-07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测试员、质检员

2015-12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测试员、质检员

2012-10

顶岗实习

仙桃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2014-03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湖北思勤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售后工程师

2016-06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东莞道元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工程师

2016-07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武汉迈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测试员、质检员

2013-11

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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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天马实习合照 

           

学生在海尔集团参观实习  

          

学生在健鼎生产实习

           

           

 

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顶岗实习管理体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办法

根据教育部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加强雷竞技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并将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全面提升雷竞技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顶岗实习有关要求

(一) 顶岗实习的派遣时间及学生实习期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雷竞技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时间一般安排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自入学至顶岗实习前各学期课程没有挂科并且不拖欠学院各种费用的学生以及实习后能落实就业的学生,可申请提前一学期参加顶岗实习。

(二) 顶岗实习的派遣方式及步骤

顶岗实习可由学校派遣到实习单位,也可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第一步: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与毕业生就业上岗申请表(确定就业单位后填写);

第二步:顶岗实习学生申请表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所在系部、教务处、学工处根据学生条件及实习单位情况联合审批;

第三步:审批合格的学生到所在系领取《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并由相关系为学生指定指导教师;

第四步:学院指导教师要与顶岗实习的学生和相关单位保持联系。

(三) 顶岗实习期间对学生的要求

1.顶岗实习是学院正常教学任务,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中途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调整顶岗实习单位,但要到所在系办理相关手续;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按照旷课处理,且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顶岗实习学生表现良好,被实习单位录用的,学院在实习总评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封顶100分):开取就业证明的加10分,签署就业协议的加20分。

2.学生要在企业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并交校内指导教师审定。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等。

3.顶岗实习岗位应尽量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顶岗实习学生要结合本人的顶岗实习岗位,与指导教师共同确定在校未修完课程自学计划。

4.学生要按时向指导教师通报本人的实习情况,每月要填写《顶岗实习月考核表》,内容包括实习岗位、出勤情况、工作情况以及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

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按在校期间要求管理,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学院和企业声誉、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6.顶岗实习期间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级、 技能鉴定以及未修完课程的考试。

(四) 对学院指导教师的要求

1.对顶岗实习学生专业技能、专业素质等进行具体指导,可采取定时、定点到企业现场指导与电话指导、在线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

2.指导学生填写实习记录和撰写实习报告;指导学生整理、装订实习材料。

3.负责学生实习考核和评定实习成绩;及时向学生传达学院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

4.掌握被指导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并做好与学生联系指导的记录;负责对实习生的信息汇总、统计和上报,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5.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注意事项,尤其是提醒学生遵守职业道德,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在顶岗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定期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7.保持与实习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实习学生家长对其子女实习期间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的反映,努力争取实习学生家长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五) 对实习企业的要求

1.企业要积极配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指派实习教师,并提供实习教师的详细信息;

2.实习教师需认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3.实习教师要对缺勤、违纪学生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学校联系。

二、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顶岗实习是学院正常教学任务,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教学进程学生顶岗实习环节应在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其申请条件是已找到合适的就业顶岗实习单位并且申请前的在校成绩全部合格。提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其在校未修完课程成绩可以与顶岗实习成绩互换。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的由校内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评定。

1.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

2.成绩评定标准

1)学院指导教师鉴定占总成绩的50%(参照学生实习总结、校内未修完课程自学情况、其它应上缴的材料);

2)企业实习教师鉴定占总成绩的50%(参照学生顶岗实习月考核表、其它应由实习单位鉴定的材料)。

3.实习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而屡教不改者;实习期间发生重大错误,被企业劝退者;

2)缺勤1/3及以上者;

3)抄袭实习手册或伪造实习单位鉴定者;

4)上交系部的实习及相关材料不全或材料内容不完整、不真实者;

5)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者。

三、       顶岗实习成绩与在校未修完课程成绩互换办法

提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其顶岗实习成绩与在校未修完课程成绩可以实现有条件互换。依据为学生自学计划、自学情况、顶岗实习成绩、试卷成绩及其它应上交的材料。

1.学生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的不能与其在校未修完课程成绩互换。

2.顶岗实习成绩为及格以上学生,要按照学院通知回校参加在校未修完课程考试(考试形式由教务处和相关系部制定)。其在校课程总评成绩评定方法为:

1)考试课程按照课程实际考试成绩占 30%,顶岗实习成绩占 50%,学生自学情况占10%,其它应上交的材料占10%计算;

2)考查课程按照课程实际考试成绩占 20%,顶岗实习成绩占 60%,学生自学计划占10%,其它应上交的材料占10%计算。

3)不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其总评成绩为缺考。

4)顶岗实习成绩可以用作专业综合实训成绩。

3.顶岗实习合格且通过在校未修完课程考试的学生由学院、实习单位共同发放顶岗实习合格证书。


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顶岗实习单位

 

实习起至时间

 

自我意见

 

系部意见

 

(章)                 

指导教师意见

 

 

 

(章)                 

学生处意见

 

 

(章)                 

教务意见

 

(章)                 

备注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由学生填写,各相部门审核后,交由指导教师、学生所在系留存。


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

本人愿意参加雷竞技的顶岗实习, 并作出如下承诺:

                   日 到                   日在顶岗实习期间,自觉做到认真遵守雷竞技《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和指导老师的安排,严格要求自己,保守秘密,虚心实习,不擅离职守。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按照顶岗实习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全部内容,按时上交顶岗实习手册。就顶岗实习及相关事宜本人已通知家长,并征得同意。如违反雷竞技《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规定》,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全权负责。

 

 

承诺人:

       

 

 

注:本承诺书签字后交由教务处存档。


顶岗实习计划表

填表日期:          

姓名

 

班级

 

实习单位

 

实习目的与要求

 

实习内容与任务

 

 

实习方法与步骤

 

 

实习纪律

 

 

其他

 

 

说明:实习计划表由学生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填写。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各职业院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系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在雷竞技关于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的相关要求及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需要,是培养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 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劳动观点,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让学生获得符合实际工作条件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同时也能深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国情,认识社会,开阔视野,建立市场经济观念,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习惯和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树立起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尽快成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我系学生尽可能参加顶岗实习,本办法所称顶岗实习,是指我系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及结合雷竞技就业指导中心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专业对口单位参加的实习工作,为今后的就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条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系专业教研室统一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第五条 组织领导

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由系领导负责,各专业教研室具体安排与实施,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协调和配合。顶岗实习的日常学生管理由系和企业共同承担。

第六条 顶岗实习生管理

1、学生实习由系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 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实习情况,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 责任分工

(一)系职责

1、 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设计有关顶岗实习文件,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3、 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实习单位职责

1、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2、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必要时上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应按我系规定,当对实习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存入系学生档案。

(三)指导老师职责

1、在实习前熟悉专业顶岗实习指导书的要求,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3、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及时上报系领导。

4、检查并督促学生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手册,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四)实习生职责

1、顶岗实习是系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按时参加顶岗实习。

2、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4、尊重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服从分配,认真工作。

5、学生实习期间,应当积极主动与系顶岗实习负责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并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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